残疾人保障
残疾人保障法(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编辑]
这部法律在1990年正式实施,主要内容旨在防止对残疾人士的歧视。企业在雇佣员工时绝对不允许对残疾人士有任何歧视,在工作中,也绝对不能因为员工残疾就在职务晋升或解除雇员方面有所歧视。
除此而外,雇主必须为残疾员工提供合理的办公场所和条件以方便这些员工开展他们的工作,包括:如果有听力障碍或者必须够买专用电话设备;允许残疾雇员更为灵活的工作时间(可以晚来,早走);必须让残疾雇员能够方便的使用办公设备,比如设计专用的办公桌;必须有足够的轮椅运动过道等等。但是这个法案也规定,如果这些为残疾雇员准备的设备过于昂贵的话,雇主有权不准备。美国法律不仅强调原则,更注重对细节的具体要求。
修正后的《美国残疾人法》规定:无障碍客房必须符合各项法律规定,如要设置无障碍通道,在单人房或者标准间床的周围要保证有36英寸宽的空间。所有的门也需要满足一定的宽度。尤为重要的是,为残疾人设计的浴室必须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轮椅的移动空间。
而对于很多连锁酒店来说,他们抱怨这个要求很难达到。尤其当他们配备特定的家具和装置时。现在,很多酒店在设计和建筑,或者在装修时都要邀请ADA顾问。
如果新装修酒店不符合《美国残疾人法》,将面临法律诉讼和巨额赔偿。有关违法者赔偿的案例,媒体报道屡见不鲜。32名智力障碍的工人获得了2400万美元的巨额赔偿。
这些工人在一个名为“亨利的火鸡场”的火鸡加工厂工作20多年,在这长达数年时间里,他们居住条件达不到相关标准,并且遭受雇主的语言和行为暴力。美国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对雇主提起诉讼,而陪审团判决雇主违反了《美国残疾人法》。
加州残疾人保障[编辑]
州残障保险(SDI)项目为因与工作无关而残障的劳工提供临时性福利。州残障保险有两个福利项目,残障保险(DI)和付薪家庭病假(PFL)。残障保险对因与工作无关的受伤、怀孕或生产而无法从事日常工作的合格劳工提供福利。付薪家庭病假福利是付给需要请假来照顾重病的家人或新生儿的合格劳工的福利。您申请的最初七天是不付福利的等待期。福利始于残障后的第八天。您不能在同一时期同时领取残障保险和失业保险或付薪家庭病假保险福利。残障保险最多支付52周。
参考文献[编辑]
为了你的利益:加州的失业计划 http://www.edd.ca.gov/pdf_pub_ctr/de2320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