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介绍
王冠智会计师,在台湾获得学士学位后,在威州康科迪亚大学取得企管硕士学位并通过美国会计师执照考试。他有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及跨国公司十多年的会计审计及税务经验,专精于国际税务的分析规划,房地产投资及移民前后的税务分析。同时他也拥有加州房地产执照,保险理财执照。除了优异和丰富的税务实务经验外,他也精通国语、英语及台语。目前他是PACIFIC STATE UNIVERSITY的约聘讲师,也是美国及加州会计师协会会员。
视频说明
由于国家之间存在差异,对于刚到美国的人来讲报税和保险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保险比如人们常说的在美国没有医疗保险看病是非常昂贵的;而报税在美国税是要自己缴的和中国区别比较大。
什么是纳税义务居民?
学生、赴美游客、外交人员等这些人来到美国的天数已经超过一定数字甚至于在美国居住2-3年,那么这些人是否是美国的纳税义务居民呢?
美国的纳税义务居民是说在美国要申报个人所得税,有两个方法可以判断。
只要拿到绿卡就是纳税义务居民,不管是EB-5拿到的是临时绿卡还是永久绿卡,只要拿到绿卡就要纳税。
判断是否纳税方法二 从在美国居住天数来判断以居留日为准,居留日超过183天在税法上认定为税民,并不是当年居住183天,而是以报税当年为准往前推3年开始算起。报税当年停留日数乘以100%,报税的去年停留日数乘以三分之一,报税的前年停留日数乘以六分之一。
例如报2016年的税,在2016居住120天就记为120天,2015年居住120天就记为120乘以三分之一是40天,2014年居住120天就记为120乘以六分之一是20天,将这三个数字相加超过183天就是纳税义务居民,没超过就不是。
免于居住时间法则的人:
但也有特殊例子免于居住时间法则的人包括:留学生签证、交换访问学者签证、外国政府人员、短期在美参赛的专业运动员、签证在美任教或受训人员。
有些人因为工作当空中飞人两头跑,这个时候要特别注意每一年不超过120天就不会成为纳税义务居民,如果超过120即使没有绿卡也会成为美国纳税义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