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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2日 (三) 02:33的最后版本




简介[编辑]

1. 用途:对于任何法院的移民和国籍法案339条款下进行入籍活动员(8 U.S.C. 1450)和8 CFR 339。包含的信息是由移民局完成录制过程中关于个人归化和确定法院支付的法律规定



2. 表格页数:2页



3. 版本号:01/22/13. 11/09/09



4. 费用:0美元



注意事项[编辑]

1.你可以代表,在没有费用给美国政府,由一名律师或其他正式授权代表。你的代表必须提交表,录入或外观的律师代表你的形式通知,你的代表也可能在你的面试时间提交表。



2.本表格由任何一个法院的秘书人员在符合第339条的符合性的自然归化活动中提出移民和国籍法案(8 USC 1450),和标题8,美国联邦政府法规,339。已完成的表格复制所有附件,应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具有区法院所在地的管辖权。



表格图片[编辑]

N4.png



参考资料[编辑]

美国签证与移民类别信息:http://www.aiccus.org/cn/uscisform.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