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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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7日 (五) 02:34314hh讨论 | 贡献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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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编辑]

1.I-485表格即永久居民或绿卡申请表格


2.目的:永久居民或绿卡申请


3.版本号:06/20/13.这种形式的新版本很快就要来了。在此期间,客户可以使用06/20/13或以前的版本。


4.表格页数:表格有6页,填写说明表格有8页

表格图片[编辑]

485.png




填写攻略[编辑]

在 I-485 的填表中,有一问:   "1. Have you ever, in or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b. been arrested, cited, charged, indicted, fined or imprisoned for breaking or violating any law or ordinance, excluding traffic violations?"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有两个要点得注意: 1) 只要是被捕过,不问原因,也不计后果; 2) 只要是被捕过,不管是在美国,还是其它地方。 伟大CHAIRS MAO曾说过:“犯了错误不要紧,改了就是好同志。”



对于点一,如: 有的男同学冲动之下,扇了太太一耳光。后来法官也没有深究。 有的小同学在商店里看到了好的玩意儿,就揣进了兜里。法官念其年幼,就把材料都封了。 尽管如此,这两位同学在这里还是要答 "Yes". 虽然会有面试,总比因 mispresentation 而被拒了好。 虽然有过被捕的记录,并不意味着 I-485 就批不了,公民转不成。



法庭的文件说 discharge 了,还要答 Yes 吗? -- 无论是 conditional discharge 还是 absolute discharge,都不改变曾经被捕过的事实。 我的 charge 被 dismiss 掉了,还要答 Yes 吗? -- Yes. 我被告知 arrest record 已经 expunge 了,也要答 Yes 吗? -- Yes.



对于点二,在美国以外的地方有了记录,FBI 能否查到? 虽然没有确切的根据,窃以为是查不到的。因为国与国的这种普通的信息没有共享,除非是你的行为太出格了,比如说遭到了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缉。 有的同学担心呀,那天超速拿了张罚单,或是停车过时。 --这些都在 "excluding" 中。



参考资料[编辑]

美国签证与移民类别信息:http://www.aiccus.org/cn/uscisform.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