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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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 (三) 01:48lianjia讨论 | 贡献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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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移民简介

美国职业移民是为了本国经济利益发给美国企业所需要人永住权签证,不要求专业技术和经历的非技术工就业移民是为了缓解美国内劳动力匮乏在美国就业的同时取得永住权的EB-3非技术工职业移民。 很多希望美国职业移民的人想通过就业在自已从事的领域或希望从事的领域以高薪和优越的环境取得永久居住权,但首先通过非技术工职业移民取得永住权后再找适合自已的经历或技术,语言能力和希望工资的企业工作才是明智的选择。


职业移民分类

第一优先类--杰出才能

跨国公司主管和经理丶杰出教授和研究员丶商业或体育各界的卓越人材丶科学丶文艺丶教育等。

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经理人员的定义如下:管理一个机构或企业重要部份的营运丶具有个人的决策权丶具有企业营运的决策权等。

例如:大型企业高层主管.着名的教授及研究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国际公认在学术界具有杰出地位者.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必须有美国就业的邀约,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国际着名学术大奖的得奖人;

2. 学术学会的会员;

3. 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4. 为学术评审会的成员;

5. 在专业界有独创的见解或成就;

6. 为国际间着名的专业刊物上着作的作者,例如:研究商品的专利丶研究报告等.

申请书内申请人应随附有美国学术丶研究机构的约聘的信件。

第一优先类别得移民,国内大型公司的高级主管丶大学教授,都可以申请。

第二优先类--专业人才及特殊才能人士

持有大学学位以上的专业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在移民局的定义中,有关专业的最低学位为学士毕业。目前最多申请人为市场分析师,投资顾问,教师,医生,演艺人员,电脑设计或电脑工程师。

第三优先类--专业人士丶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持有大学学位的专业雇员,至少有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需为美国现时缺乏的劳工。

第四优先类--特殊移民

某些宗教人士丶牧师丶神父

EB-4即是此类中的宗教工作签证。该类宗教签证又分为两种:

1. 为宗教组织工作,具有职业素养和才能的牧师,宗教工作人员。

2. 在宗教组织中参加一项宗教使命的人士。

宗教签证需要有下列的要求:

1. 宗教组织工作具有职业素养和才能的牧师,宗教工作人员。

2. 申请人进入美国之前至少两年的宗教职业生涯。

3. 该外籍移民在该宗教组织中是必需的。

4. 该宗教组织在美国是真实存在并被认可的。

5. 该宗教组织需授权该外籍移民进行宗教服务的活动。

6. 申请人需提供在申请的职位工作上至少两年。

申请EB-4需要很多证明资料,例如:宗教组织详细的免税资格证明丶宗教的权威人士出具的信件证明其之前一直是信徒并解释申请人将如何继续其宗教工作,还有薪金如何支付。

EB-4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小孩,也可以同时获得此签证。

第五优先类--创造就业机会投资签证

申请人要在美国投资开办一间新的企业,创造最少十个工作职位给美国公民或美国居民。视工作所在地的失业率高低,其投资金额在要50万至100万元。美国投资移民每年有一万名额,有3000 名保留给到乡村或失业率高的区域的投资者。

投资移民一般分为三类:

1. “新企业”投资,包括创新企业或重组旧企业。

2. 扩张现有的企业,可以投资或注资以增加资产或员工四成以上,也就是注资后,资产或员工人数,都为原有规模的一点四倍。

3. “困难企业”之投资,企业在注资之前的12到14个月,损失了资产价值的五分之一。

美国的投资移民是投资及实际的经营及投资,但投资者不需要有任何经营的经验或教育程度,唯一的条件就是有足够的资金。

投资者经批准后马上获得临时绿卡,投资者如果符合条件,例如聘用十个美国员工正常的工资及相关文件资料,在两年到期之前的90天申请即转换为正式绿卡。

目前投资移民有百分之八十一的投资移民来自亚洲,百分之九为欧洲投资者,百分之五从南美洲,其余来自世界其他各地,其中亚洲投资移民却以中国大陆丶台湾的投资者为多。


职业移民签证类型

1. H签证:

H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的申请人。大多数短期工作签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入境次数为多次。短期工作签证申请得到批准后,中国籍申请人无需支付签证签发费。但根据申请人的国籍,某些其它国家的申请人可能被要求支付一笔签证签发费。

L签证:

L签证签发给被其中国公司调派到美国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业知识,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至少一年。大多数L签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内或两年内可多次入境,其有效期长短视申请人工作许可批准书上规定的工作期限而定。如果签证申请得到批准,每位中国籍的L签证申请人必须在签证面谈时支付120美元的签证签发费。如某位L1签证申请人偕两名家属赴美,其家属申请L2签证,那么他们三人必须支付共360美元的签证签发费。持“跨国公司工作许可批准书”前来申请L-1签证的申请人(Blanket L-1)仍必须在面谈时交纳500美元的“打假侦察费”。




参考资料:

https://www.chineseinla.com/f/page_viewtopic/t_220946.html

https://www.chineseinla.com/f/page_viewtopic/t_220949.html

https://www.chineseinla.com/f/page_viewtopic/t_220956.html